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共提出29條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措施。為鼓勵中小微企業招收應屆畢業生,文件提出企業每新招用一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政府將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畢業生應征入伍可獲學費補償
此次提出的29條包括鼓勵中小微企業多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新政策。中小微企業當年每新招用一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其中,屬于小微型企業的還給予1年期限的社保補貼。原有的稅費減免政策繼續執行,符合規定類型和條件的企業,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政策也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應征入伍服兵役政府補償學費,報考研究生可獲加分。凡我省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由政府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退役后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購買崗位幫扶“雙困”畢業生
此次出臺的另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發一定數量的鄉鎮(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文化、司法、青少年服務等社會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服務崗位,重點用于幫扶“雙困”(家庭困難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期間工資待遇可參照當地同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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