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推進就業招聘制度改革,促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實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人員。
事實上,今年5月國辦發出的做好就業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制度,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然而,記者了解到,業內專家普遍擔心分級分類公開招聘制度類別不好定、級別不好分,短期內很難推出。
據業內專家介紹,國企高管的聘用方面,還沒有形成職業經理人市場,所以只能依據一些看得見的指標,如利潤、經營規模等。這些并不能反映真實情況。
通過更加細化的分級分類,更加準確地通過激勵機制來反應國企高管的貢獻,將是未來國企高管薪酬改革的方向。
一位知情專家告訴記者,對國有企業的分類,一是按照經營規模大小劃分,一是根據壟斷型大小劃分。
從兩方面的分類來看,爭議較大的還是后者,因為很多國有企業一直否認壟斷問題。究其根源,在于中央不斷提高壟斷型央企紅利上繳比例,自留利潤減少。
2010年,國家就曾將煙草、石油石化、電信、電力等壟斷型央企上繳比例從10%提高到15%。今年2月,《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就已經定調: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十二五”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據了解,在這些中央企業中,壟斷型企業收益上繳比例將會更高。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黨委委員、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朱俊生認為,通過這些類別來劃分國企高管薪酬級別,還是有很多問題,操作性也不是很強,即使劃出了標準,如果標準本身充滿爭議,很難期待有多大效果。
除此之外,國企高管人員的在職消費沒有列入 “國企高管薪酬改革”之中,也是業界較為關注的一個方面。
朱俊生指出,國企高管的薪酬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另一部分是大量的在職消費!艾F在真正做的還只是冰山一角,大面積的都在下面,后續需要開展的工作還很多。”朱俊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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